《2023年度蚌埠市智庫建設及社會科學規(guī)劃項目課題指南》(下稱《課題指南》),即日起發(fā)布并開始受理課題申報?,F將申報2023 年度蚌埠市智庫建設及社會科學規(guī)劃項目(下稱市智庫建設及社科規(guī)劃項目)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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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導思想: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組織動員全市社會科學研究力量,充分發(fā)揮社會科學界智庫作用,以蚌埠經濟社會發(fā)展中的現實問題為研究主攻方向,圍繞中心、服務大局,堅持理論聯系實際,深入開展調查研究,著力推出學術精品,為奮力實現“兩年大進步、四年上臺階”目標,加快打造“三地一區(qū)”兩中心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撐。
二、研究方向和內容:《課題指南》著眼蚌埠當前的經濟社會發(fā)展中心工作,包括三個專題:學習貫徹黨的二十精神,加快推動蚌埠高質量發(fā)展研究;文化及社會治理研究;民生及社科普及研究。緊扣市委、市政府工作中心,聚焦關鍵點、痛點、難點問題,以應用性對策研究為主,擬定了一批研究參考選題。
三、項目分類和完成時限:《課題指南》中標注“▲”號的為重點項目選題,申報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須在其范圍內擬定題目。所有立項項目原則上在2023年 11月30日前完成項目研究;有特殊需要的,經項目主管部門同意,可適當延長研究周期,原則上在2024年 6月30日前完成項目研究。
四、項目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: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,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。其中,申報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,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業(yè)人員須具有副高級(或相當于副高級)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稱,各縣(區(qū))、市直及駐蚌各單位、社會組織人員須擔任中層以上職務;參與完成過市級以上(含市級)社科項目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者優(yōu)先。非資助項目申請人原則上不受職稱、學歷、年齡限制。
五、申報要求:
(一)申報市智庫建設和社科規(guī)劃項目,要體現鮮明的問題導向和創(chuàng)新意識,著力推出高質量高水平研究成果。應用對策研究要圍繞蚌埠發(fā)展全局性、戰(zhàn)略性和前瞻性重大實踐問題,力求具有現實性、針對性、操作性和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;基礎研究要密切關注國內外學術發(fā)展動態(tài)、學科建設前沿和動態(tài),力求具有原創(chuàng)性、開拓性、深刻性和較高的學術思想價值。
(二)申報市智庫建設及社科規(guī)劃項目必須在《課題指南》的指導下進行。《課題指南》只規(guī)定重點研究領域、范圍和方向,不列具體題目,申請人可按照要求自行設計申報題目。申報的具體課題切口要小,確保靶向更精準、研究更深入,所提決策建議更具可操作性。同時,在符合《課題指南》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,允許申請人根據現實需要并結合自己的研究興趣、學術積累申報自選課題。課題名稱的表述應科學、嚴謹、規(guī)范、簡明,一般不加副標題。課題名稱一經立項不得隨意更改,對擅自更改的一律作不合格處理。
(三)為避免一題多報、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,確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課題研究,作出如下限定:1.項目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項目,且必須從事實際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實施,同時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項目; 2.除項目負責人外,課題組成員原則上不超過5人,根據工作實際確需超過限定人數的須書面征得市社科規(guī)劃辦同意,且每位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項目的申報,凡課題組成員須本人簽字確認;3. 已承擔市社科規(guī)劃項目但是未按期提交研究成果、申請延期結項或成果鑒定結果為不合格的,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課題。
為提升研究成果質量,倡導開展跨部門、跨單位、跨學科的合作研究,倡導專家學者之間、理論工作者與實際工作者之間、地方與高校、院所、企業(yè)之間開展聯合攻關。
六、經費管理:本年度項目類型分為資助項目和非資助項目。其中,資助項目包括智庫重大項目、智庫重點項目、規(guī)劃重點項目、規(guī)劃一般項目。資助額度分別為:智庫重大項目20000元,智庫重點項目 10000元,規(guī)劃重點項目10000元,規(guī)劃一般項目4000元。經費分三期撥付,立項后首期撥付項目經費的 50%;通過中期評估后撥付項目經費的25%;鑒定結項為合格以上等次的,按照課題成果質量撥付剩余款項。(成果質量一般分為優(yōu)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個等次。優(yōu)秀等次的,資助項目按資助額度乘以 1.2 系數撥付,非資助項目給予一次性2000元獎勵;良好等次的,資助項目按資助額度乘以1.1系數撥付;合格等次的,按資助額度乘以 1.0 系數撥付)
所有智庫建設項目須在中期評估前后提供一份2000-3000字的智庫資政報告。鼓勵社科規(guī)劃項目根據研究情況上報資政報告。咨政報告得到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市級以上相關決策部門采納的,經市規(guī)劃辦審定認可后,鑒定結項等次優(yōu)先考慮為優(yōu)秀等次并給予一定的經費獎勵。
鑒定結果為不合格的項目,須限期修改,修改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內。經延期修改后,市社科規(guī)劃辦將組織重新鑒定。重新鑒定合格的,只發(fā)放結項文件和證書;仍不合格的,取消該項目并收回前期項目經費。結項時不能提供結項材料的,收回前期項目經費。
七、項目管理和成果推介:市社科規(guī)劃辦負責組織專家評審組開展立項評審工作,綜合考慮各項目課題組的研究力量、專長和申報書編制等情況,由專家評審組確定是否立項及立項等級。凡被立項為市智庫項目和社科規(guī)劃項目的,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申報其他部門發(fā)布的課題。立項的項目課題組定期要向市社科規(guī)劃辦書面上報課題研究進展情況。市社科規(guī)劃辦對市社科規(guī)劃項目課題成果擁有第一使用權、處置權,集結成冊,對有決策參考價值的項目成果將及時編輯《智庫專報》《社科資政》呈送市領導參閱;項目課題成果擬公開發(fā)表或呈送有關方面領導、決策部門的,項目課題組需提前書面報經市社科規(guī)劃辦同意,未經同意擅自處置的,取消項目立項資格并收回項目資助經費。
八、申報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:
(一)本年度市智庫建設及社科規(guī)劃項目申報的相關資料可從“蚌埠市人民政府網站”下載。《蚌埠市智庫建設及社會科學規(guī)劃項目申請書》(以下簡稱《申請書》),一律用計算機填寫, A3紙雙面印制、中縫裝訂。項目申請人所在單位審核蓋章,否則不予受理。
(二)項目申請人要按照《申請書》的要求,如實填寫申報材料。凡弄虛作假者,一經發(fā)現,取消申報資格;如獲準立項則按撤項處理并通報批評。
(三)各單位要加強對智庫建設及社科規(guī)劃項目課題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,嚴格審核申報資格、研究成果的真實性、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,并簽署明確意見。
(四)各高??蒲刑庁撠熃M織本校的課題申報工作。各縣(區(qū))、市直及駐蚌各單位、科研院所、市級社會組織及企業(yè)的課題申報由我辦直接受理。
(五)申報紙質材料包括:《申請書》一式5份、《課題申報匯總表》1份,由各申報單位審核簽字蓋章后統(tǒng)一報送我辦;以上材料電子稿發(fā)至市社科聯郵箱
(六)申報時間:即日起至2023年2月 28日(非工作日市社科規(guī)劃辦安排專人值班接受申報),逾期不予受理;
九、其他事項:市社科規(guī)劃辦將組織專家評審組對申報課題進行立項評審,立項評審結果將在“蚌埠市人民政府網站”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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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-0507-580